據了解,這些標準和規范包括鄉村旅游村(點)基本標準、示范村(點)驗收標準、鄉村旅游經營戶基本標準、鄉村旅游星級示范戶評定標準與管理辦法、鄉村旅游服務規范等,對鄉村旅游住宿、餐飲、娛樂、購物等主要消費環節及組織管理進行了詳細規定。
如在鄉村旅游經營戶的基本標準中,武隆縣規定,經營場所房屋建筑要有典型的鄉村特色,接待面積300平方米以上;庭院內外有綠化,有果園、菜地、魚塘等,面積不低于庭院總面積的20%;生活垃圾統一收運、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餐廳接待面積30平方米以上,能同時容納20人左右用餐,有5個以上具有農家風味和地方特色的菜點,印刷有菜單和飲品單,出菜率在60%以上。
在鄉村旅游服務規范中,對經營戶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接待服務、客房服務、廚房管理、餐廳服務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在餐廳服務引客環節,要求“對于帶小孩的客人,應盡量將他們安排在離通道較遠的地方,以保證小孩的安全”。在點菜環節,還要針對不同群體,推薦相應的菜品。
近年來,武隆縣以田園風光、鄉村生活、民俗文化、健康養生為特色,以神奇山水為依托,鄉村旅游快速發展,成為“全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示范縣”。去年全縣鄉村旅游接待游客突破300余萬人次,鄉村旅游收入逾3.3億元。
武隆縣有關負責人表示,到明年,將力爭實現鄉村旅游適宜區域全覆蓋,基本建成鄉村旅游示范點50個,發展鄉村旅游經營戶4000戶,其中星級示范戶500戶,鄉村旅游從業人員達到1.5萬人,年接待人次600萬人次,鄉村旅游經營收入達到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