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動實施2012年度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的通知
國家旅游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委):
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以下簡稱“示范項目”)實施已近2年,總體運行正常。截至2011年10月31日,全國共有13562家旅行社參加示范項目,統保率達63%。全國343個有旅行社的城市中,已有314個城市啟動了示范項目。前階段,國家旅游局協同項目參與各方在廣泛征求意見和總結前兩年項目運行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2012年度項目又進行了進一步優化,目前已完成前期各項準備工作,即將全面啟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進一步發揮示范項目的作用
示范項目是國家旅游局與中國保監會近年來開展“旅保合作”、提高旅行社風險管理和保險保障水平的重要舉措。經過兩年的運行,示范項目通過有責預付、無責墊付、巨災“超賠”和調解處理等機制創新,妥善處置了較大以上旅游突發事件,減少了旅游者與旅行社的糾紛,較好地轉移了旅行社風險,維護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
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充分了解旅行社責任保險在保護旅游者權益、轉移旅行社風險、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的積極作用,以及示范項目的保障范圍、運行機制,主動承擔起推動實施示范項目的職責。要在總結前兩年示范項目經驗的基礎上,周密部署,通過下發文件、召開會議、推動行業協會參與、組織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向旅行社介紹2011年度統保示范項目的運行情況、典型案例以及2012年統保示范項目的產生過程、項目特點等內容,積極引導旅行社投保,提高統保率,進一步發揮示范項目作用。
二、加強指導,進一步提高示范項目運行水平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示范項目的指導。一是要強化聯合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司等組成的項目聯合工作機制的作用,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組織培訓等形式,加強溝通協調,及時解決項目推動和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二是要督促為項目提供服務的保險機構嚴格履約,加深對旅行社業的了解,不斷提高人員素質,進一步做好協助投保、索賠和日常風險管控等經紀服務以及保險理賠工作,提高滿意度;三是要指導各地調解處理中心和事故鑒定委員會的設立和日常運營,促進其提高專業能力和調解處理水平。
三、加強研究,進一步用好行業風險數據
各地要充分利用示范項目積累的風險數據和服務機構提出的風險管控建議,督促旅行社分析查找經營風險點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提出解決辦法和措施,進一步加強對旅行社的安全管理,提高對游客的安全保障水平。
各地要按照《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的要求,加強對旅行社投保責任保險情況的檢查,對未投?;蛭窗匆幎ㄍ侗5穆眯猩鐕栏癜凑铡堵眯猩鐥l例》第四十九條進行處理。在項目運行過程中,各地要加強信息溝通,積極參與并組織旅行社參與項目滿意度調查和動態優化工作,及時反饋各方意見和建議,促進項目不斷完善。
附件:2012年度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示范項目情況介紹
國家旅游局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